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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(第4/4页)
子弹,她会开枪的。他非常肯定地知道这一点。这个女人可不好糊弄。
它们轻轻一吻,就会要你的命……
他盘算着。她的枪是六发子弹的史密斯·韦斯点三八。她已经开了五枪。汤普森·博伊德喜欢数射击的次数(他知道自己手上这把枪的弹匣里还有八发子弹,口袋里还有一个装有十四发子弹的弹匣)。
她重新填弹了吗?如果没有,她还有一发吗?
有些用左轮手枪的警察会在击锤下不装子弹,以免在枪支意外落地时造成走火。但她似乎不是那种人。她对枪械了如指掌,绝不会意外将枪掉在地上。而且,她参加战斗任务时,会需要能得到的每一发子弹。不,她不是那种会空下弹膛的警察。
“博伊德,我不会再重复我的话!”
在另一方面,他又在想,这把枪不是她的。昨天在博物馆时,她的腰上别的那把自动手枪是格洛克。她的腰带上现在还挂着一个格洛克的枪套。这把史密斯是不是备用的手枪?过去,所有的警察都使用六发左轮,有时候他们会在脚踝处的枪套里多放一把枪。但是现在,自动手枪可以装十二发子弹,另外他们还会多带两个弹匣,因此通常不会再带第二把枪。
不,他能肯定,她要么丢失了那把自动手枪,要么就是把枪借给了别人,然后自己借来这把枪,这意味着她可能没有重新装弹。下一个问题:借给她这把史密斯手枪的人让掉下的弹筒空着了吗?当然,他根本无法知道这一点。
于是,问题最后归结到她是怎样的一个人这一点上。博伊德回想起在博物馆看到她像一条响尾蛇般进行搜查;想起她在伊丽莎白街安全屋外的走廊里,穿过门去追捕他;想起她现在正在追捕他,而不管珍妮有可能致命的枪伤。
他知道了:她使诈。如果她还有一发子弹,她早就开枪射击他了。
“你没有子弹了。”他宣布。他转身,对着她举起枪。
她皱起脸,放低了枪。他说对了。他会杀她吗?不会,只是会把她打伤。但哪里才是最佳的选择?既充满痛苦又威胁生命。尖叫和大量的血都可以吸引很多注意力。她估计他会打一条腿,他可以射她那条疼痛的腿,打膝盖。她倒下时,他可以对她的肩膀再开一枪,然后逃之夭夭。
“好,你赢了,”她说,“那现在要怎样?我是人质吗?”
他没有想到这一点,犹豫了一下。这样有意义吗?会有用吗?人质带来的麻烦通常超过他们的价值。
不,最好还是打伤她。当她挫败地示意把枪扔向人行道时,他开始扣动扳机。他看着那把枪,心里盘算着,好像有一些不对劲……怎么回事?
她左手拿着左轮手枪,但那个枪套在她的右臀处。
博伊德的眼睛转回到她身上,忽然看到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直冲他的面门而来,不禁倒抽一口气。他一注意那把枪的时候,她就用右手把刀扔了过来。
这把弹簧折刀没有刺中他,甚至连擦伤都没有——只是刀柄擦过他的脸颊,但她是瞄准他可怜的眼睛掷来的。博伊德本能地蜷起身子后退,举起他的胳膊护住眼睛。在他退后又重新瞄准前,那个女人已经冲了上来,挥着一块她从花园里捡来的石头。他觉得太阳穴受到重击,痛苦地吸着气。
他又一次扣下扳机,子弹射了出来,但没打中她,而在他有机会再次开枪之前,那块石头又击中了他的右手,枪应声落地。他惨叫着捂住受伤的手指。
他本以为她会过来抢枪,于是想用身体挡住她。但她对那支手枪并没有兴趣。她已经有了需要的武器。那块石头再一次击中了他的脸。“不,不……”他想打她,可她高大强壮,而且石头又是重重一击,打中了他的膝盖;然后,又打中他身体的侧面。他扭动着身子躲避攻击。“住手!住手!”他大声叫着。但得到的回答是胸膛上的一击。他听到她喉咙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。
它们会要你的命……
她在干什么?他震惊之余又感到迷惑不解。她已经赢了……为什么还要这样破坏规定?她怎么能这样?这可不是书上说的。
……只要轻轻一吻。
事实上,穿制服的警察随后飞奔赶来时,只有一名上去铐住汤普森·博伊德。另一名警察则抱住这名女警探,好不容易才从她手上夺下沾满血迹的石头。虽然疼痛难当,耳朵里还在嗡嗡作响,但博伊德还是听到那名警察不断在说:“好了,好了,你抓住他了,警探。现在,你放松。他跑不掉了,他跑不掉了,他跑不掉了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