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印_第1017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017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“人类,要去哪?”

    ??闪电鸟问道。

    ??收了姜小凡一株古药王,它迫切的想要做点什么。

    ??一天一株古药王,这可是一场大仙缘,它自然得卖力,如果表现的不好,背上的人换一个引路者怎么办?它可不想把这样的仙缘让给其它人。

    ??“这片世界有哪些危险的地方?”

    ??姜小凡问道。

    ??他从神主那里得知了六种原始本源就在修罗祖星内,但是更具体一些的位置却是不知。他是这么想的,六种原始本源连圣天存在靠近也是九死一生,那么所存在的地方必然是一些极为可怕之地。

    ??“危险的地方?”

    ??闪电鸟疑惑。

    ??“对,危险的地方,越危险越好。”

    ??姜小凡点头。

    ??闪电鸟就沉吟了起来,片刻后道:“据我所知,这片世界共有六大禁区,分别是阴木藻,天风林,噬魂死谷,白骨沙漠,绝命崖,焚谷。这些地方个个都是极可怕的所在,尤其是焚谷,据说那里的火焰能够燃尽一切,连传说中的罗天君王进去也很难活着离开。”

    ??它在提起这六片所在的时候,眼中满是凝重之色。

    ??“那好,一个一个来,先去阴木藻。”

    ??姜小凡道。

    ??这把闪电鸟吓的浑身一颤。

    ??这人到底怎么回事,山清水秀的宝地不问,修仙福地不问,竟然要往六大生命禁区闯,他不知道这些地方都是如同瘟疫一般的所在吗?不知道这些地方连修罗族强者都避之如蛇蝎吗?

    ??想到关于这六片禁区的传闻,闪电鸟开始犹豫了,古药王虽好,可若是因此把命给搭了进去,那可就不值得了。

    ??“不用担心,你只需要带我到这些地方,而后在外面等我就好。”

    ??姜小凡道。

    ??他如今已然是罗天级的强大君王,自然知晓闪电鸟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??闻言,闪电鸟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??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??姜小凡道。

    ??闪电鸟不再迟疑,双翅一震,荡起一股飓风,直接划向远方。它的速度非常快,虽然才玄仙领域,但是速度比起一些三清古王都不差了。

    ??这也是姜小凡选择它的原因。

    ??闪电鸟,就如其名字一眼,速度快如闪电。

    ??如今的星空发生了大变动,九重天出世,要炼化诸天万界,整个星空都陷入了一片困境。不得不说,这一脉真的太可怕了,强者多的令人发指抓狂,他们的圣天存在未出一人,但却令诸天万界一片颓势。

    ??如果圣天级天主出世了呢?

    ??诸天万界也是有帝皇的,例如妖皇等人,例如在紫微沉睡的鬼尊,例如老骗子,天虚老人和上代月瞳始祖,人数还不少。但是呢,他们重伤的重伤,沉睡的沉睡,只有天虚老人一个人处在巅峰状态。

    ??若是九重天的几大天主一起下界,诸天万界会如何?

    ??而且,姜小凡如今心中又有了新的担忧,他见到了上代青霄天主,上代神霄天主,上代景霄天主,那么,九重天还会不会有上代丹霄天主呢?还会不会有上代玉霄天主呢?会不会有上代太霄天主呢?

    ??他只是生出这个念头就感觉通体冰寒。这个想法有些杞人忧天,但是他却不得不考虑进去,甚至于,他隐隐觉得非常有这个可能。

    ??舍去这些,他现在最迫切想要提升实力的原因却是小公主还在神国等他,等他去接她出来,这是他和她的约定。且,神主离开的时候所说的那些话让他心中不安,他总觉得如今的神族非常危险。

    ??“实力……”

    ??他在心中轻叹。

    ??鬼尊在紫微星沉睡,当初曾说过,五十年后,九重天的壁垒就会破开,到时候那些天主就能随意下界。距离鬼尊说这话已经过去了数年光阴,也就是说,还有四十多年的时间,星空将会彻底陷入血战中。

    ??到了那个时候,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,他将会寸步难行。他有亲人,有爱人,有兄弟,有朋友,到了那个时候,如果没有保护他们的力量,那该怎么办?

    ??变强!

    ??他心中如今只有这么两个字。

    ??六枚神印在他体内刻下了轮回两个字,演绎出了一则逆世圣术,他现在最想做就是收集到六种最为原始的天地本源,习的这则天术,只要能够习得这则术,纵然他未能跨入圣天境也有能力自保,有能力保护身边的人。

    ??“到了。”

    ??突然,一道声音响起。

    ??姜小凡还在沉思中,听到这两个字后,顿时回过神来。

    ??不得不说,闪电鸟的速度真的很快,快若闪电绝非浪得虚名。仅仅才四个时辰而已,它载着姜小凡出现在了阴木藻之外。

    ??“这就是阴木藻。”

    ??姜小凡沉吟。

    ??前方是一片类似藻泽一般的所在,到处都是枯死的干木,黑色的雾霭飘荡在虚空中,给人一股非常阴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